栏目展示

联系我们
地址:重庆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投资大厦20楼
电话:023-63858011 / 023-63854011
电子邮箱:shushenlaw@hotmail.com


 
主页 > PPP项目 > 难点热点 >

新律师法出台:虚晃了一枪 重庆律师疾呼:修改刑诉法


发布时间:2016-08-31  浏览量:   作者:树深


(消息来源:《时代信报》)6月1日,新《律师法》实施。因新法明确了律师具有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而备受社会关注。但是,新《律师法》并非律师们可以仰仗的尚方宝剑,长期横亘在他们面前的“会见门”依然难见洞开。
  据重庆市律协秘书长陈翔介绍,自6月1日新《律师法》实施以来,市律协已陆续接到10余起关于律师会见嫌疑人受阻的反映。
  《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这一条款,被视为侦查机关阻挠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最大挡箭牌———在侦查机关眼中,案件动辄就能与“国家机密”挂上钩。
  “一颗不可能致人伤亡的炸弹也就是颗鞭炮,只能吓唬吓唬小孩!”市律协副会长孙渝一语道破问题关键所在:并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难依———律师会见权被无端侵犯,侵犯者却不须承担任何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