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展示

联系我们
地址:重庆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投资大厦20楼
电话:023-63858011 / 023-63854011
电子邮箱:shushenlaw@hotmail.com


 
主页 > PPP项目 > 难点热点 >

律师再遭“会见难”


发布时间:2016-08-31  浏览量:   作者:树深


6月2日晨,酉阳县渝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德兵,早早地便起了床。草草洗漱完毕,他将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当事人委托书等,小心地装进了皮包夹层。一天前,彭德兵受理了一桩刑事案件,李某委托他为其夫田某涉嫌职务侵占一案提供辩护。
  如果在往日遇到这样的案子,彭德兵一定会在接案当日,赶往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或检察机关,找经办人员在会见许可书上签字。但是,这次他没有这样做。因为按照新《律师法》的规定,他要见到羁押在看守所的当事人,只需要带上“三证”。
  想到这里,彭德兵又一次仔细检查了自己的皮包,并特地将一本散发着油墨香的新《律师法》放进了皮包里。在彭德兵看来,这本薄薄的小册子就是一把尚方宝剑,可以在关键时刻助他一臂之力。
  “直接去见就是,新法不是规定了吗?不用签字了!”酉阳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一位副局长,非常爽快地应承了彭德兵的会见请求。事情顺利得有些出乎彭德兵意料。
  然而,在酉阳县看守所,彭德兵并没能见到田某。田某已经被异地关押在了毗邻酉阳的秀山县看守所。
  彭德兵赶到秀山县看守所时,已是当日下午。他的会见要求被看守所警察断然拒绝:“在案件侦查阶段会见嫌疑人,我们上级要求必须要有办案单位的会见通知和办案人员在场。”“三证”没用,“尚方宝剑”也没用,彭德兵的顿挫感油然而生。
  无奈之下,彭德兵辗转找到了秀山县公安局分管看守所的副局长。这位副局长倒还通情达理,在查看了彭德兵的“三证”后,允许他与田某相见。不过,当彭田二人的会见进行到约20分钟时,就被看守警察打断。
  警察告诉彭德兵,那位副局长又改变了主意,会见必须立即终止……
  6月4日,彭德兵把自己的经历整理成书面材料,上报重庆市律协,建议市律协尽快搜集各地新《律师法》执行情况,建议全国人大法工委提出修改《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议案,彻底解决律师“会见难”的问题———因为,两部法律冲突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