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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一力:目前金融系统是不允许信托出问题的


发布时间:2016-08-26  浏览量:   作者:树深


 今天看到一个财经头条《吉林信托10亿矿产信托逾期,投资人上书银监会》就在春节前,中诚信托诚至金开项目30亿兑付出现问题,后来峰回路转有惊无险的度过了。刚过了个平安年,又冒出一个吉林信托的兑付危机来。由吉林信托公司承销的山西联盛能源六期产品没有一个还款,这个产品已有四期产品先后到期,第五期马上又快到了,时间就是2月19日。近期不断有投资者上书银监会,各方压力很大。
 
  整个2013年信托业问题频出,一是产品出问题频率高,几乎每个月都有出现,截至2013年11月底,一共有16只集合信托产品出现兑付危机。今年5月将出现一个总额高达1万亿的信托产品到期峰值,未来的兑付风险将更难以预测。
 
  这算是一个大危机么?甚至有人说金融风暴的多米诺骨牌就要开始倒下?
 
  要说吧,信托违约本就是一种正常现象,即便在更加成熟的海外,那信托公司不能如期兑付本息的也有的是,比如在美国,每年就总有那么几例信托违约。可到了中国,情况又完全不同了。中国从来没有出现过信托违约,中国人是自己把信托走出中国特色了。
 
  就信托本质而言,信托不同于银行储蓄,也不同于以国家信用作为抵押的国债,其根本就在于信托并不存在保本保息的问题。如果出现违约,不能按期兑付本息,甚至信托持有人血本无归,这都符合信托的自身属性——高收益预期对应的是高成本和高风险。
 
  不过,到了中国,就得入乡随俗。在中国信托业的发展过程中,有意无意地遵循了一条所谓“刚性兑付”的规则。也就是信托公司尽管名义上对信托产品并不承担保底保息的责任,但客观上在操作中,不管信托发行人是否支付本息,信托公司都是会按期向信托持有人足额予以兑付的。
 
  确实,从中国的过往经验看,信托计划都按照承诺的收益率进行了兑付,这事实上让投资者对“刚性兑付”形成了强烈预期。也正是这种预期的存在,信托计划对投资者才能够形成当前这样强劲的吸引力,甚至有说法将信托比喻成国债2.0。这也直接成为其规模迅速扩大的关键,从2010年年末的3万亿元飙升至2013年末的超过10万亿元。
 
  看到了么,中国特色的信托,特色就在于“刚性兑付”。那么这种刚性兑付,如果突然哪一天出问题了,不刚性了,或者说失去中国特色了,那会有什么大的影响呢?
 
  我们觉得大的影响主要有两方面:
 
  一、正是因为有刚性兑付,无形中,中国的信托产品才被有意无意的解读为第二储蓄或者第二国债,本是高风险的产品却降为零风险,产生了“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扰乱市场秩序。这个时候,如果出现中诚或者吉林信托违约的情况,信托违约的风险暴露出来了,这未必是件坏事。因为这可以让信托产品的收益与风险能对应起来,还原信托的真实面目。毕竟,一个人为扭曲风险与收益的市场,一定是会带来超出想象的高风险的。
 
  二、正是因为刚性兑付,中国的信托业才发展起来。换句话说,中国信托资产存量中有相当大的部分,甚至是绝大部分是建立在“刚性兑付”这一信念之上的。如果在这一时点突然告诉当高收益定期买信托的投资者手里面的账户不值钱了。那么引发的将绝不仅仅是金融方面的风险,更是会直接蔓延至公众对于整个信托业甚至背后银行业的信心危机。
 
  所以,现在市场上有不少声音认为,信托业的刚性兑付风险并不会实际引发中国的金融危机,我们认为这种说法太学院派了,太小儿科了。
 
  对于中国来说,信托危机解决好了,那未必是件坏事。但解决不好,那可就很危险了。中国信托业本身的定位非常重要,其背后连接着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更有广阔的实体产业与之联动,这让信托业有着金融百货商店的名号。正是因为与多种实体产业相连,导致了信托业有着金融业最高的杠杆,也因此其运用得当就能带动产业的加速成长,其混乱同样也能引爆更多的产业风险。
 
  而正是这种原因,近年以来信托的资产膨胀,本身已经引发了业界对于影子银行监管的担忧,监管机构的各类文件也多次出台。不过平心而论,今天信托业的问题与过去并不相同。90年代末整顿信托主要目的之一是实现证券业和信托业的分离,当时信托业的主要风险来自证券业务,而今天的信托业的风险则更多源于银行业务。一旦信托业风险真的开始向银行业蔓延,那么对于经济的负面影响才算真正的被揭开帷幕。
 
  到去年底,国内发行的各种信托产品余额已经超过了10万亿元,仅在今年到期的就有1万多亿元,这么庞大的规模,如果有什么闪失的话,终究是件麻烦事。信托业闹闹危机就好了,可不要真的闹出大问题来。
 
  不过,眼前的这一两个信托危机,是成不了大气候的。我相信银行或整个金融系统眼前在有能力的情况下,肯定还是不允许信托出问题的。
 
  首先,决策层仍然重视保证平稳的经济增长,很可能会要求银行和其他相关金融机构为各类信托或理财产品兜底;其次,银行拥有充足的流动性;第三,政府仍持有全部或大部分银行股份,为存款提供了隐性担保;第四,信托公司普遍受到较强的政府管制、且国有成分较高,这意味着违约更可能通过长期谈判和缓慢的重组来化解。
 
  就拿年前的这个中诚信托来看,它是怎么解决的?当时都已经火烧眉毛了,都以为要出现国内信托违约第一案了,但突然就出现了峰回路转。在涉及工商银行、中诚信托以及地方政府的谈判中,相关各方已经基本达成了缓和事态的共识。
 
  当时涉及30亿元的项目无法到期兑付,那么各方分别出资多少来对投资人进行偿付呢?据说山西省政府出面兜底50%,剩下的部分各打五十大板,就是中诚信托和工行各兑付25%。 想想也是,这个信托计划一旦曝出一个中国信托史上首个违约项目,这并不符合各方的利益。一旦出现违约,市场将对中国面临的信用风险重新评估,这也不为监管当局所允许。对于中诚信托和山西省政府来说,其一旦允许信托项目违约,将意味着未来山西省内的融资项目将被区别对待,这将对地方经济造成严重的压力。而对于一直声称自己无辜的工商银行来说,作为渠道方尽管其责任相对较小,但未来其在当地的大量信贷资产和银行资产也将面临相当的不确定性。
 
  “谁家的孩子谁抱走”将成为短期之内各方唯一可以接受并实施的方案,事实上各方对于此类事件的处理方式也并没有出现根本的变化。在过去的几年中,涉及中国信用风险的事件一再发生,但最终均不了了之,终究还是背后涉及的利益和关系之复杂,导致了谁也不敢轻举妄动。
 
摘自 东方信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