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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荣获“2013年度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先进律师事


发布时间:2016-08-26  浏览量:   作者:树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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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5月14日,市司法局召开“2013年度律师行业宣传推进仲裁法律制度总结表彰会”,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重庆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张晓涛,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协党委书记蒋继华等及全市多家律师事务所代表和律师出席会议。重庆市司法局及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对2013年度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突出的10家律师事务所和1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我所因宣传范围较宽、形式多样,协助法律顾问单位和各类市场主体清理格式合同量大,涉及土地、工程建设、债权债务等多种类型的合同,约定仲裁条款所涉合同标的量达到100多亿元等工作成绩荣获此项殊荣。我所合伙人张公谨参加会议并上台领奖。

    据统计,目前我市443名仲裁员中,229名为专职律师或兼职律师,而律师作为仲裁员或代理人参加仲裁的案件占仲裁案件总数的96%,律师已成为推进仲裁发展的主力军。

    2013年,我市各律所共制定宣传推行仲裁的相关文件900余份,广大律师协助法律顾问单位和各类市场主体清理格式合同共计20多万份,在5万多份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标的额达2500多亿元。当年,我市办理仲裁案件3009件,总数排全国第五,直辖市第一。1

1.[J]重庆法制报.陈洁,饶果